关于举办成都市房地产“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培训的通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

根据四川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川建房发[2007]115号)和《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川建房发[2007]255号)文件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凡新申报、定级、升级以及换发证书的开发企业均应提供信用管理师资格证明材料。信用管理师是国家为加强信用管理设立的专业技术岗位,为满足我市房地产行业对信用管理人才的需求,规范房地产企业信用行为,由成都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主办,成都成信房地产业人力资源发展中心承办、委托成都市锦程职业培训中心(成都锦程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协办的成都市房地产“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培训将于2008年7月底在成都市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认证培训对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大专毕业或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在房地产企业中从事信用风险管理和征信技术工作的专业及管理人员。

已取得信用管理师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者,可直接参加认证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二、认证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三、认证培训内容

(一)信用管理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

(二)信用管理基础知识

(三)客户资信管理

(四)赊销合同期内的信用风险控制和转移

(五)商帐催收与追收

(六)解读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及项目手册申报程序

(七)解读房地产相关政策法规

四、证书取得

1、培训合格者,由四川省劳动厅颁发"信用管理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2、考核鉴定合格者,由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颁发“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作为信用管理人员上岗资格证和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的依据。

五、培训地点(另行通知)

六、培训费用

1、收费标准:3800.00元/人(包括培训费、教材费、职业资格鉴定费、注册办证费、午餐费等)。

2、已参加过“信用管理师”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者,收费标准:1800.00元/人(包括培训费、教材费、职业资格鉴定费、注册办证费、午餐费等)。

3、凡成都市房协会员单位并提供相关证明者可享受九折优惠。

七、报名地点

1、成都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成都成信房地产业人力资源发展中心)

1)联系地址: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28号22楼2216室

2)联 系 人:尤老师 任老师 兰老师

3)联系电话:86279658 86279811(兼传真) 86279816

4)开户行:成都市建二后子门支行

户 名:成都成信房地产业人力资源发展中心

帐 号:51001426239051500636

2、成都市锦程职业培训中心(成都锦程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1)联系地址:成都市三洞桥路6号6楼

2)联 系 人:杨老师 王老师

3)联系电话:66493835 87790915

八、注意事项

1、报名时需交二寸彩色证照五张及身份证复印件两张。

2、由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资质和项目手册申报中暂不提供信用管理师资格证明的过渡期已过,现主管部门对开发项目备案系统已完备了对信用管理人员进行识别。因此,各房地产企业至少应配备一名具有信用管理师资格的人员从事信用档案管理和项目手册申报工作。

成都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

二oo八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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