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物业管理风险控制及盈利模式与招投标
实务操作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07年10月1日《物权法》已正式实施,根据《物权法》国务院同时修订了《物业管理条例》。为了使物业管理企业充分理解《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帮助企业掌握物业管理最新经营理论和实践方法,特别是让企业中高层管理者分享行业专家的实战经验和管理方法,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拓展经营空间,提高服务质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决定举办“物业管理风险控制及盈利模式与招投标实务操作高级研修班”。届时,将邀请国务院法制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领导及行业专家、研究机构专家,现场讲解并进行深入的探讨。
附件1:参会须知
附件2:参会回执